东莞市文化馆大岭山分馆,设立在大岭山文化服务中心大楼内,共有六层,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有带培训功能的教室若干个,分别是合唱排练室、舞蹈室、美术书法室、综合培训室、多功能教室、钢琴教室等,是大岭山镇组织、辅导、指导、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培训业务骨干的文艺阵地,同时,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
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村、社区、企业等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镇内各文化活动室、文化管理员及文艺骨干;组织、指导、研究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开展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普及传播文艺美学,对外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进文化馆数字化,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等。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