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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香市

所属地区:寮步镇

级别:国家级

非遗类型:民俗

公布时间:第四批

保护单位:寮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寮步香市,始于宋朝,繁荣于明代,萧索于清末。在明清时期,久负盛名的“莞香”集散于此,经广州、香港远销于东南亚、西亚等世界各地,故素有“香市”之称,被誉为广东四大名市之一。 莞香于元、明、清时期就远销国内外,寮步码头是莞香外销的主要集散地。寮步依傍着源远流长的寒溪河,成为通往海上商埠的重要之地。每到腊月,各地商人纷至沓来,从香农手中购得莞香,在寮步码头用大小木船、艇仔装满香木成品,然后经过东江口,运往石排湾(今香港岛)码头,在石排湾码头上,商人们将莞香经过包装、加工后运往广州、苏杭、京师,远至南洋、日本、阿拉伯等地区。 该项目于2014年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保护单位为寮步镇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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