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品交互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东莞市文化馆数字服务平台的术语和定义、文化广场活动、艺术展厅、数字资源、资讯浏览和东莞文化网络电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东莞市文化馆数字产品的用户交互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东莞文化网络电视
是东莞数字文化馆数字资源展播的重要平台,在电脑端、机顶盒端、APP端及微网页端等多个终端,均可欣赏到东莞市公共文化的精品数字资源。目前设有热门推荐、文化活动、非遗传承、艺术普及、健康天地、书香东莞等。
4 文化广场活动
4.1 文化广场活动入口
在电脑端打开“文化莞家”平台的首页,在首页场馆服务下方找到文化广场活动栏目,进入查看当前或以往开展过的文化广场活动。在手机端进入“文化莞家”平台微网页,点击“文化广场”或是点击文化馆标志图标在左侧边栏进入“文化广场”。
4.2 参与作品征集
4.2.1 用户可以参与正在进行中的文化广场活动的作品征集,根据活动艺术类型的需要设置,作品类别可设置为图片、视频、音频和文档中的任一类。
4.2.2 上传作品前需填写相关信息,电脑端可上传全部类型的作品,手机端仅支持上传图片作品。
a) 图片类作品,支持发布单一张图片,也可以发布组图,可添加的图片格式包括jpg、jpeg、png、gif;
b) 视频类作品,仅支持添加mp4文件;
c) 音频类作品,仅支持添加mp3文件;
d) 文档类作品,支持添加txt、doc、docx或pdf格式的文档,文档仅限下载后阅读;
e) 所有上传的作品不支持压缩文件和.exe等可运行文件。
4.2.3 作品提交后,需经过管理员的审核后,方可在前端发布。可在电脑端文化广场活动页面上点击“参与记录”,查看个人上传作品的记录审核状态,也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文化广场”查看所有作品参与记录。
4.3 参与投票互动
4.3.1 部分活动主办方会对文化广场活动的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投票时需登录“文化莞家”账号。投票评选会有一定的时间期限。
4.3.2 在电脑端,可以查看作品排行榜,按编号或是按票数排序。
4.3.3 每个用户在单个文化广场活动中每天仅限投出一票,无法给多个作品投票,或是给单个作品重复投票。
5 艺术展厅
艺术展厅是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的在线展示,可在电脑端、手机端等参观精品展览。主要展品资源以图片为主。
6 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栏目可提供公共文化资源的视频在线直播、点播,音频播放、电子书刊在线浏览等。东莞市文化馆不定期将优质的文化活动、讲座、培训、精品节目等制作成视频资源,持续更新,供广大市民在线欣赏。
7 资讯浏览
7.0.1 走进文化馆是东莞市文化馆的官方网页,主要发布文化馆总分馆的馆务公开,文化资讯、通知公告、资料下载、艺术创作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内容。
7.0.2 在移动端,进入“文化莞家”平台微网页的首页后,在首页顶部大图下栏目向左滑动,查到右侧栏目,找到“信息公开”。
7.0.3 电脑端在首页导航条中点击“信息公开”即可进入“走进文化馆”的首页,了解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8 东莞文化网络电视
8.1 电脑端
在“文化莞家”平台首页点击“数字资源”,点击“东莞文化网络电视”,即可进入其首页。
8.2 APP端
用户可在手机中苹果appstore或各大安卓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东莞文化网络电视”,下载后安装到手机。
8.3 微网页端
进入“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方菜单栏“微服务”,选择“东莞文化网络电视”,即可进入东莞文化网络电视微网页端。
8.4 机顶盒端
市民群众可前往东莞市文化馆及各分馆、支馆、服务网店,打开东莞文化网络电视机顶盒和电视机,进入平台入口界面,选择“东莞文化网络电视”,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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