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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交互指南
2024.04.19 15:21 东莞市文化馆 利民、黄伟金。

社会团体交互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东莞市文化馆社会团体创建团队、管理团队和加入团队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东莞市文化馆的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创建团队

4.1 业余文艺团队负责人在平台注册账号并经过实名认证的,可在电脑端的个人中心中点击“我的团队”,然后创建一个团队。

4.2 创建前需同意平台对于团队管理的相关规定。

4.3 创建时需输入团队名称、活动范围、团队所在地、团队介绍、团队类别、团队类别,上传团队封面照、团队资质证件、成员列表文档等,提交后等待人工审核。

5 管理团队

5.1 审核通过后的团队,可在“我的团队”中进行管理。团队的管理包括向已在线加入团队的成员发布公告,发布团员在线招募,审核招募的人员,发布团队风采,更新资料,查阅团队积分,发布团队艺术展作品等。

5.2 选择某项管理功能项后进行填写、上传等操作。

5.3 文字、图片等资料的发布,需经过后台工作人员的审核后,方可对外展示。

6 加入团队

普通用户可以在团队发布招募之后,可进行加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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