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预订交互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东莞市文化馆场馆预订用户交互中的浏览场馆信息、查看和预订活动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东莞市文化馆场馆预订的用户交互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浏览场馆信息
4.1 进入场馆预订,即可查阅到全市各大文化场馆,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单个场馆内,可以查看到场馆名称、照片、地址、开放时间、咨询电话和设施简介等。。
4.2 在“文化莞家”平台,可以查阅到全市的公共文化场馆的基本信息,可以前往参与各类场馆的常设文化服务项目。
5 查看、预订活动室
5.1 部分提供活动室开放预订的场馆,可以在页面上见到“预订”按钮,可以在场馆详情页中查看到开放可供预约的活动室。
5.2 在活动室详情页,可以查看到活动室的名称、面积、可容纳人数、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可供预约的空闲时段。
5.3 进入想要预约的活动室的详情页,选取想预约的日期、时段,点击下一步,填写手机号等信息后确认,即可完成预约。
5.4 目前活动室的预订仅限团队创建者用户操作,其他类型的账号无权限预订。
5.5 预订活动室需要至少提前1个自然日,且仅在每日9:00至15:00可被用户操作,即用户最迟可以当天14:59预订第二天的活动室使用场次。错过预订时间,点击预订按钮会相应提示。
5.6 单个用户每天仅允许产生1个活动室预订有效订单,用户再次预订时,点击按钮弹出提示:“您今日预订次数已达上限。”
5.7 单个用户每周仅允许产生3个活动室预订有效订单,用户再次预订时,点击按钮弹出提示:“您本周预订次数已达上限。”
6 取消预订
6.1 在活动室使用时间点前可以进行取消,但按取消时间点的不同,可能会对积分进行一定的扣罚。
6.2 在场馆预订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即使用日期的前2个自然日)取消订单,则不影响信誉分。
6.3 在场馆使用日期的前一天0:00至15:00之间取消报名,每次扣除8分;在场馆使用日期的前一天15:00后至开始使用取消报名,每次扣除15分。
7 验票
预订了活动室场次后,需提前到达现场,点开订单中的“查看二维码”供场馆工作人员进行核验,使用场馆时需遵守场馆开放的相关管理规定,爱护场馆公共设施,使用完毕后保持环境卫生及设备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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