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托管运营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托管运营
三、采购金额:40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文化强市建设工作要求,全力擦亮“潮流东莞”城市文化名片,聚焦潮流文化建设、全民艺术普及、非遗保护传承等重点工作,做好“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
项目内容包括:(一)日常运营。稿件采集(日常选稿、稿件的修改润色)、文案编辑、美工设计(图片处理、版式设计等)、部分原创稿件的整合撰写,把关审核、信息汇总等工作。“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原则上日更,每次推送2-3条,推送时间为工作日17:00-18:00,周末以及节假日8:00-12:00。确保意识形态零安全生产事故,执行“三审三校”;(二)原创采写。针对市文化馆的重要活动、节点,有针对性产出原创稿件,增加账号内容的原创性;(三)后台维护。对“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后台进行平台技术维护,包括菜单栏优化等,每月针对重点活动进行舆情监测,如遇突发情况,能及时应付处理;(四)宣传执行。在东莞市文化馆指导下,做好优质内容在其他(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2月20日17:00前(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根据采购内容密封提交一式五份响应文件(含报价),不接受邮寄资料,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材料(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样版详见附件)、企业综合实力展示专业人员配备材料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如有电子图片以JPG格式、音频视频资料以MP4格式提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鸿福西路6号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2283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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