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莞邑文脉之源——实验国乐剧《可园可源》玉兰大剧院专场演出第三方服务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探寻莞邑文脉之源——实验国乐剧《可园可源》玉兰大剧院专场演出第三方服务
三、采购金额:31.6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实验国乐剧《可园可源》计划于2025年1月7日、8日在东莞玉兰大剧院演出4场。需完成4场演出的搭台、舞美、灯光、投影、灯光音响、音乐工程等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
特别要求以下部分:
一、灯光及音响部分:(一)摇头LED帕灯40/只;(二)三合一电脑灯及切割灯/40只;(三)水雾机及烟机4台;(四)辅助及控制系统;(五)交通运输及现场安装调试及人员操控系统
二、舞美部分:(一)全息纱投影载体(钢架结构、金属全息纱网);(二) 异形斜坡平台(2厘木板及钢架结构);(三)吊井装置造型(钢架结构金属纱);(四)灰色地板胶120平方;(五)交通运输及现场安装及拆装
三、投影机部分:(一)激光投影机2台,功率:40000流明排练及合成(装台彩排及演出约7天);(二)多媒体服务器控制器系统一套(含操作人员)。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12月16日17:00前(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根据采购内容密封提交一式五份响应文件(含报价),不接受邮寄资料,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材料(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样版详见附件1)、企业综合实力展示专业人员配备材料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如有电子图片以JPG格式、音频视频资料以MP4格式提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鸿福西路6号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2283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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