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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龙影”影像主题项目展示采购公告
2024.11.27 10:00 东莞市文化馆 办公室

“龙船·龙影”影像主题项目展示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船·龙影”影像主题项目展示


三、采购金额:26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以万江街道滘联社区正丫湾龙舟民俗文化村为范围,以多维度的影像艺术为媒介,围绕龙舟文化,打造一个“龙船·龙影”的文化空间,让群众临其境地感受龙文化的魅力。

项目内容包括:(一)内容:1、征集50副户外“龙主题”摄影作品,以油画装裱形式,装点滘联社区居民建筑外墙(图片详见附件1)。2、将两个特色居民楼(图片详见附件1)打造成为“龙主题”影像空间,展示国内外艺术家围绕龙文化创作的精彩影像作品。3、策划正丫湾龙舟民俗文化村打卡集徽。(二)规模:展示面积不少于250平米;展出产品不少于50件。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11月29日17:30前(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根据采购内容密封提交一式五份响应文件(含报价),不接受邮寄资料,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材料(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样版详见附件2)、企业综合实力展示专业人员配备材料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如有电子图片以JPG格式、音频视频资料以MP4格式提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文化馆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鸿福西路6号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2283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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